截至2004年底,河北省总人口达到6808.75万人,比上年增长39.3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98‰。河北省继续保持了低生育水平,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全省共有56个民族,由汉、回、满、蒙古、朝鲜、壮等民族构成,其中汉族约占全省总人口的96﹪。全省共设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长期以来,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民族关系。
截至2004年底,河北省总人口达到6808.75万人,比上年增长39.3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98‰。河北省继续保持了低生育水平,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全省共有56个民族,由汉、回、满、蒙古、朝鲜、壮等民族构成,其中汉族约占全省总人口的96﹪。全省共设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长期以来,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民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