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全国文明城市
沧州启动“百日攻坚”行动
稿源    时间:2017-03-21 08:59

  本报讯(记者张岚山、戴绍志)日前,沧州市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以“六大战役”为抓手打好创城攻坚战,大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基层延伸拓展,把创建文明城市变成全市人民改善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创造美好新生活的群众性实践活动。

  强化市容环境整治。组织开展清理环境卫生集中行动、完善公共设施建设管理集中行动、治理沿街容貌集中行动、提升绿化美化亮化水平集中行动。地毯式清除垃圾、清扫卫生,各公共场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落实全天候卫生保洁。推行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两改一清一拆”行动,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实施对电动三轮车的专项治理和依法清理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运营、扰乱交通、危及安全、影响形象等问题。

  开展市场环境治理。以解决市场卫生、诚信经营、市场外溢和违规设市为重点,强力开展整治行动。规范小区市场,抓紧建设完善小区菜市场,加快社区露天市场改造和小区超市建设。统一夜市经营场地。大力整治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经营和以路为市等行为。

  推进社区综合整治。抓好小区道路硬化、卫生保洁、小区绿化、公共设施完善和私搭乱建、乱栽乱种以及社区及楼道“小广告”治理工作。逐步落实企业管理的社区家委会改设居委会;妥善处理“村改居”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管理与规范。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司法、执法机关为民服务教育,广泛开展窗口单位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社会关爱工程、家庭幸福工程来抓,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管理体制。突出加强“五小”行业治理,保证人民群众用餐安全、消费安全。

  促进市民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对市民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杂物、交通路口闯红灯、翻越护栏横过马路、损毁破坏公共设施等各种不文明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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