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岂能是道具
稿源 河北日报    时间:2017-07-20 16:22

  □周丹平

  邯郸市一希望小学近日遭遇怪事:一家单位在捐助贫困学生爱心拍卖会上,当众将写有20万元的现金支票模型送到校领导手中,事后却只给了2000元。当校领导询问活动主办单位能否捐助学校20万元时,得到的答复是“不可能,那是特意让台下观众看的……”在接受采访时,负责活动的演出公司表示,“20万元现金支票”属于一个演出道具,不应该视为爱心捐款。(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7月15日报道)

  20万元变成了2000元,让人惊诧的不只是强烈的数字反差,还有堂而皇之的“道具说”。

  现金支票模型确实是一种道具,可以将捐款数额醒目地展示出来,让人们看得更清晰、更直观。可它又不仅仅是一种道具,还代表着捐款人对捐款数额的公开承诺。

  有诺必践,是讲诚信的道德要求,很多时候也是不可儿戏的法律义务。按照有关方面的“道具说”,支票模型既然成了道具,那恐怕接受捐助的学校和学生也成了道具,被共同用来为“捐款”的企业“助演”——这哪里是做慈善,分明是别有用心的表演;这绝不是献爱心,而是赤裸裸的戏弄和欺骗。

  这种“伪慈善”,直接伤害的是受捐助学校的师生,特别是学生们幼小的心灵。报道显示,学校在爱心拍卖活动中总计得到2000元的辛苦费和一些学习用品,不少老师获悉事情真相后感觉上当受骗,认为如此“献爱心”不仅有悖社会公德,而且严重伤害了师生们的心。不难想见,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中,这种事会留下多大的阴影,他们当中也许有人从此会对各种各样的“慈善”“爱心”心生疑虑,甚至反感抵触。

  这种“伪慈善”,伤害的还有慈善事业本身和《慈善法》的尊严。慈善本应与爱心、公益、高尚相连,同时也讲求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现在偏偏有一些人把做慈善当成了“秀场”,让慈善事业沾染了投机和炒作,掺杂了虚假和欺骗,亵渎了“慈”也抹黑了“善”,过度消费了全社会的爱心和对慈善事业的期待。此风不止,就会助长更多的投机钻营者、弄虚作假者,打击真心做慈善者的信心和希望,破坏整个社会的慈善生态,让慈善之树难以茁壮成长。

  2016年颁布实施的《慈善法》规定,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逾期不交付捐赠财产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当然,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新闻中这起“诺而不捐”事件,商家并没有通过媒体进行承诺,严格意义上并不适用《慈善法》有关规定。但此事的恶劣程度并不会因此而减轻。如果捐款方故意钻这个空子,试图规避法律的约束,则越发显得其对诚信底线的突破和对法律规定的践踏,越发需要运用法律、道德手段对其进行严格约束和规范。

  法律的尊严要维护,慈善事业要保障;严厉打击一切“伪慈善”,才能捍卫慈善应有的尊严,让慈善之路越走越宽广。

 

责任编辑:刘晓明
  相关链接
 
  更多>>
中央宣传部授予海军南昌舰党委“时代楷模”称号
  更多>>
  更多>>
电影《李保国》武邑展映 真情再现“太行新愚公”感人事迹
[动图解]看了这些第一,你就能感悟吕建江的平凡与伟大!
改革开放让中国的空天更安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空军向民众展现歼-10特技飞行目击记
习近平:把人民海军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海军
沙尘+柳絮+飘忽不定 春天 想说爱你爱不容易
临漳无人机飞防解放了种田“老把式”
版权所有  长城网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  1312011001  冀ICP备10001396号-1
增值电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冀B2-2009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