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在行动】河北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执法检查
稿源 长城新媒体    时间:2018-01-15 14:56

 

环境执法人员在查看企业错峰生产和应急响应情况。记者 胡晓梅 摄

  长城新媒体1月14日讯(记者 胡晓梅)1月14日,记者跟随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井陉,就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据悉,为应对1月12日至17日重污染天气,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省环保厅统一安排部署,此次执法主要对重点工业企业的错峰生产和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企业的收除尘设施。记者 胡晓梅 摄

  当天15时,记者跟随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井陉县鑫峰冶碳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生产炭素,根据错峰生产方案,去年10月15日起,60罐煅烧炉已停产,目前2个32罐煅烧炉、20罐煅烧炉处于生产状态。

  在32罐煅烧炉车间,在地面一个一米多高的简易围挡栏起的入料口处,抓斗中装满了黑色的石油焦,炉顶的落料点石油焦裸露在料斗中,地面覆盖着一层粉尘,设备上也满是积尘。

 

32罐煅烧炉车间的上料口没有安装任何收尘和除尘设施。记者 胡晓梅 摄

  “所有的产污节点都应该有污染治理设施,而这个车间的上料口、落料点都没有安装任何收尘和除尘设施。”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综合处副处长钱鹏指着车间几块破损的窗户:“车间达不到密闭生产,粉尘还会通过破损的窗户排放到室外,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在厂区及周边我们也看到有很多浮尘,说明企业的无组织排放较严重。”

 

32罐煅烧炉车间的落料点没有安装任何收尘和除尘设施。记者 胡晓梅 摄

  “企业即便按要求进行了停限产,但若污染设施不完善,仍达不到减排的目的。所以污染治理设施缺失也是我们每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钱鹏说,首先必须先解决有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问题,然后才谈得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好坏的问题,最后才能达到把污染物治理好,减少排放的目的,如果连污染治理措施都没有,那何谈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钱鹏表示,针对现场检查结果,将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拟省级立案处罚。

责任编辑: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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