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10日零时提前供暖,15日起一周内供热 不能达标的三倍退费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8-11-02 10:34:51

  本报讯(记者李会嫔)11月1日,石家庄市召开2018-2019采暖季集中供热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誓师大会。会上印发了《石家庄市主城区2018-2019采暖季供热运行保障方案》。该方案要求,各供热企业为责任主体,11月1日前所有供热设施完成注水和冷态试运行,7日一次网升温,8日二次网运行升温,10日零时全市居民供热达标试运行。

  方案要求,各区政府强化对供热企业委托第三方管理和业主单位自管换热站的监管,确保提前达标供热试运行全覆盖。供热企业自管站之外的热力站运行费由实施委托的供热企业负担,该费用包含在财政拨付的提前和延期供热补贴中。如供热企业不能落实,各区先行垫支,最终在相应企业财政补贴中扣回。

  11月10日零时不能实现达标试运行的供热区域,按照应得运行补贴额度的三倍在各种财政补贴中扣减。11月15日起一周内不能达标运行的区域,按照《首日达标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供热企业三倍退费于热用户,同时视情节程度扣减年终考核分值,并按《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上个采暖季运行故障率较高、群众投诉集中、供热效果不佳的老旧小区,11月10日前进行供暖前拉网再检查、立整改。对2000年(不含2000年)前进行改造过的老旧小区供热设施,运行期间要有质量回访和应急保运队伍驻场,及时处置供热问题,供热效果明显提高。

  方案要求,11月10日前,各区对辖区今冬交房入住的新建小区,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建设,保证符合条件的小区及时接入供热管网,不能出现一处应供未供用户。对新增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接入集中供热的,要指导用户通过壁挂炉、电供热等方式解决用热。

  石家庄还将建立天气、热源智能联动机制,当室外温度降低时,智能平台指导热源企业提前增加热能输出,确保用户室内温度不降低。严禁室外温度升高,企业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现象。畅通以服务窗口、服务网点、服务热线以及APP服务平台为载体的“线上线下”高标准服务系统,形成申请、受理、维修、收费、咨询及投诉为一体的全方位、系统化办事服务体系,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为提高企业对群众冷暖问题的重视、提高处置效率,奖优惩劣,对于企业和各区没能解决供热诉求,群众向市级供热投诉电话投诉,经核实属实的,依据投诉电话进行处罚,奖励考核排名前5名的企业。

  从严处罚问题频发的供热企业。凡是发生供热安全事故、供热管网跑冒滴漏严重、末端区域长时间不达标、维修不及时、投诉较多的供热企业,特别是发生设备故障,长时间、大面积影响供热的,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

  上采暖季供热考核后三名、被亮黄牌企业,本采暖季考核再次进入后三名,且群众意见极大,直接取消供热经营许可;连续三年考核进入后三名的企业一律取消供热经营许可,被驱逐供热企业的市场由考核优秀的企业接管。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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