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石家庄企业社会保险证明实现网上验证啦!
稿源 长城新媒体    时间:2017-12-26 11:16

 

  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长城新媒体12月25日讯(记者刘澜澜)近日,石家庄市社保局发布《关于启动我市社会保险证明网上验证、使用电子印章的通知》,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打印社会保险证明、使用社会保险证明单位查验社会保险证明真伪,自2018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正式启动企业社会保险证明网上验证和电子印章使用工作。

  提供网上验证的社会保险证明打印方式

  (一)已开通《河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可登陆http://www.hebei12333.com网址,在网上填单中申请打印统一格式的本单位及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证明。参保单位应引导本单位职工到本单位打印个人社会保险证明。

  (二)未开通河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可携带《石家庄市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登陆/下载表格)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统一格式的本单位及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证明。

  (三)无单位管理的参保个人可通过设立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的自助一体机自助打印或通过业务前台人工打印统一格式的个人社会保险证明。

  以上三种打印方式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均在证明右上角提供了打印流水号和校验码。

  社会保险证明网上验证真伪

  使用社会保险证明的相关单位可以登录河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www.hebei12333.com)“证明验证”窗口查验社会保险证明真伪。如果发现纸质社会保险证明与电子档案不符,应扣留纸质社会保险证明并及时通报相关社保经办机构。

  电子印章使用范围

  (一)电子印章适用于已开通使用了电子印章功能的社保经办机构。

  (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打印的红色电子印章或黑白电子印章与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加盖的“个人权益记录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社会保险证明保管

  社会保险证明涉及参保个人权益记录信息,使用证明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应妥善保管。对于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伪造社会保险证明或保管不当泄露本人参保信息而造成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损失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电话

  个人权益记录管理科传真电话:

  0311-88625862

  网上服务咨询电话:

  0311-86030075、0311-86030152

责任编辑: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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