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武,男,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在省高级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结刑事二审案件120余件,结案数在全庭连续多年排名第一。在河北高院审理的黄松有等省部级领导职务犯罪大要案件中,常有他的身影。他审理的案件堆积起来,是一座不小的“山”。董武以对法官职业的忠诚和孜孜不倦的愚公精神,啃掉了一个个大要案,用自己的公正审判,在社会上筑起一座象征法治精神的巍巍长城。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7次。